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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春2022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疫情防控事项的公告

日期: 2022-11-07 14:29:53 作者: 范海霞

2022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(宜春考区)疫情防控事项的公告

2022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(宜春考区)拟于2022年11月12日和13日举行,根据宜春目前疫情防控形势,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,现对疫情防控措施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考试当日,考生须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,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。

考生入场必须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(另外,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,需落实入(返)宜“落地检”等防控措施,入场需查验落地检核酸阴性证明),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准考证上进入考场时间计算,电子版或纸质版均可;查验本人“赣通码”和“通信大数据行程卡”,接受体温检测。通过检测通道时,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,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及入场安检。未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的,不得进入考点。

二、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,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,进出考点、考场及考试过程中应当全程佩戴口罩。

三、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不得参加考试:

1.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、疑似病例、无症状感染者;

2.处于健康管理期限内的密切接触者、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,以及其他重点人群;

3.考前10天内有境外(或港台地区)旅居史、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,考前7天内有中、高风险区所在县(市、区、旗)内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,且未完成“三天两检”人员;

4.健康码显示为红码的人员;

5.健康码黄码、现场测量体温异常(两次测量体温超过37.3℃)、考前48小时内出现“十大症状”(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咽痛、嗅味觉减退、鼻塞、流涕、结膜炎、肌痛和腹泻等)或者其他情形,经现场专家评估、考点综合研判不宜参加考试人员;

四、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、隐瞒病史、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、自行服药隐瞒症状、瞒报漏报健康情况、逃避防疫措施的,一经发现,一律不得参加考试;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,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。

五、考试期间,考生车辆禁止进入考点学校。

六、考试结束后,考生须听从考点安排保持安全距离,分批、错峰离场。送考人员应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,不得进入考点或在考点周围聚集。

七、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,必要时将按照新冠疫情防控最新要求,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,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“江西疾控”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的新冠肺炎疫情紧急风险提示。

疫情防控政策咨询电话:0795-3199206。

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2022年11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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